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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 / 天津市税务局关于暂停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的通知

天津市税务局关于暂停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的通知

2021-01-20
索引号11100000000125815N/2021-00105主题分类通知公告
发文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有效性
标题天津市税务局关于暂停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的通知
发文字号发布时间2021年1月20日
关键词废止时间

天津市税务局关于暂停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的通知

尊敬的纳税人:

天津市税务局定于2021年1月21日5:00至1月21日8:00进行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的升级工作。

届时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将会无法使用。

感谢广大纳税人长期以来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,由此带来的不便,敬请谅解。

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

2021年1月2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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